
學程簡介
為因應亞洲國際金融與財務管理人才之需要,培養未來我國國際財務金融人才,本學程自104年起招收對亞太金融貿易有興趣並具有商管學士學位的國際學生和本國學生(107學年開始招收本國學生)。學程以全英語方式進行授課,結合實務與理論,強調財金、企管、會計、資訊、資管、財金法律等科系師資與課程跨領域學習的知識整合能力,以及強化學生產業取向與企業實務等專業知識能力的養成,致力於具創新與國際視野的財務金融相關領域之人力資源培育。
本學程設置以全英語方式進行授課,修業階段為碩士層級,修業年限以兩年為原則,最少一年,最多四年。對象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同等學歷證明),入學資格經由申請程序及本校篩選通過,即可註冊修習本學程之課程。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於修業年間,至少須修滿36學分(Master of Science in Global Finance, M.S.)(不含碩士論文,不含基礎先修)以及完成文化交流活動時數54小時,並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撰寫;待通過論文口試審查後,便可獲得碩士學位。
申請資料請先經指導教授、學位學程辦公室及相關單位主管簽章後,於申請期間內送教學組辦理。
上述第2款及第3款之資格認定,須經本學位學程班務會議審查。
本學位學程將以短、中、長程目標致力於國際財務金融相關領域人力資源的培育,為了兼顧理論與實務的內容,開設的課程可分為四部分: 一、基礎先修;二、核心必修;三、專業選修;四、文化交流活動。每學期修課上限為 12 學分,超修則需經過學程主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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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先修( 9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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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應已於入學前修習基礎先修課程並具備基礎商管知識。若於學士班時未曾修過基礎先修之課程(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且各課程取得3學分以上,須再予補修且學分數不計入要求之碩士學程畢業學分數中。 入學前已修滿9學分基礎先修課程的學生,提出校成績單等相關證明後,則不須修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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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3學分) |
備註 欲補修「經濟學」學生若於本校大學部修習經濟學課程,可修習以下課程: 個體經濟學/ Microeconomics 經濟學原理/ Principle of Econom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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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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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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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必修課程( 18 學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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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金融課程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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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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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與機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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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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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管理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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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與創新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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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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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經濟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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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興金融商品之創新與運用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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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非免除先修課程之學生,修習碩士班「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之先修科目為:大學部(企管系) 財務管理(一) / Financial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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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選修課程(18 學分) 金融科技專題、選擇權市場、資本市場專題、高階財務管理、網路行銷策略、網路消費者行為、金融科技與商業模式創新、管理資訊系統研究、資料通訊與網路、投資實務、資訊策略與管理、公司理財個案研究、商業管理學術英文表達、商業智慧與數據分析、股票價值分析、資訊科技與創新、醫療行銷管理、機器學習、投資分析、資訊管理個案研究、創業投資與私募股權、金融科技、家庭經濟學、股票價值分析、實證金融與研究方法、全球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數位轉型與財務策略專題、私人銀行與財富管理、永續金融與投資、國際金融與貿易、國際投資銀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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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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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交流活動(54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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